物业管理中心职能

一、房屋报修管理。

二、公用热水炉、燃气设备维修管理。

三、保安管理,监控设备管理。

四、道路交通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

五、家属区职工食堂管理。

六、公用电水卡、公共热水炉管理。

七、收发室管理。

八、冷水、热水、收费、充值管理。

九、环境卫生管理、楼道卫生管理。

十、公共设备设施管理。

十一、消防器材更换、保养,19部电梯维护保养。

十二、小区治安、消防及处置突发事件时24小时值班。

十三、配合处理协调小区外市场及门前综合治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