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处】关于收取2018年供暖费和物业费的通知
时间:2018-09-29 来源:作者:
尊敬的小区住户:
您好!
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宅区物业管理和供热采暖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并参照2005年下发的北京市经济适用房小区物业服务标准,结合家属区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按照以下标准收取2018年费用。
1、物业费:
无电梯住户建筑面积0.55元/建筑每平米/月收取;
有电梯住户建筑面积1.78元/建筑每平米/月收取。
2、供暖费:按照建筑面积每平米30元/年收取。
注明:暂不收取楼道公共电费、垃圾消纳费、安保费。
具体实施步骤:北体大在职职工或离退休人员的收取由校财务处按照学校房管部门的房屋数据核算后直接扣缴;其他人员和社会户的收取工作由后勤管理处物业管理中心进行收取。
时间:2018年9月17日--2018年10月31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周六、日上午9:30--11:30(如您其它时间缴费,请电话提前预约)
地点:家属区物业二层供暖、物业收费和房屋报修办公室(上楼第一间办公室)
联系人:李彦秋 电话:010-62989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