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办公室职能
时间:2018-10-15 来源:作者:
1.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环保、节能、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我校与之相关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2.积极与国管局、市发改委、环保局、水务局等职能部门及相关企业沟通协调,及时了解节能工作新的政策要求和变化,把握节能工作发展方向。
3.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拟定学校的节能技术改造计划,引进节能新技术、新设备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以把我校建设成为节约型、绿色智慧校园为工作目标。
4.以科学准确计量为依托,收集能耗的基础资料并建立能源台账等档案,为现代化科学能源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为实现我校能源定额管理打下基础。
5.对全校应收水、电费单位(包括校内企业、外租户、通讯基站、食堂、在建工程)的交费情况进行监管并建账考核。
6.按照相关供水、供电、供气单位要求,按时足额缴纳学校水、电费用,及时购买天然气保障我校供暖、洗浴等正常运行。
7.按照上级主管单位要求,按时、准确上报各级各类能耗报表。
8.按照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开展重点用能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核查及碳排放履约工作、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数据会审等工作。
9.对我校重点实验室、体育场馆、学生宿舍、教学楼等重点用能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减少无效耗能,杜绝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
10.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工作,强化全体师生节能意识,提高绿色环保、减排降耗的主动性。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